【生卒】:1086——1154
字伯英,凤翔府成纪(今甘肃天水)人。初为弓箭手。高宗即位,擢御营前军统制。张俊派其兵败来犯之金兵,又与刘铸再败金兵,拜枢秘使。绍兴十一年(1141),力赞和议,追随秦桧,首请交出其所统兵,助桧诬杀岳飞。官至太师,封清河郡王。卒,追封循王。
上一篇:张俊_6的生平事迹简介
下一篇:张俊_8的生平事迹简介
本文标题:张俊_7的生平事迹简介
本文链接:http://suibisanwen.cn/qwcqppr9.html
本文标签:张俊 生平事迹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