匪媒不得_1

时间:2024-12-23 02:35:40 来源:随笔散文网 作者:管理员

诗句匪媒不得来自《伐柯》

作者:佚名 朝代:先秦

伐柯如何?匪斧不克。
取妻如何?匪媒不得
伐柯伐柯,其则不远。
我觏之子,笾豆有践。

赏析:

伐柯翻译及注释

翻译
怎么砍伐斧子柄?没有斧子砍不成。怎么迎娶那妻子?没有媒人娶不成。
砍斧柄啊砍斧柄,这个规则在近前。要想见那姑娘面,摆好食具设酒宴。

注释
1.伐柯:砍取做斧柄的木料。《说文解字》:柯,斧柄也;伐,击也,从人,持戈。
2.匪:同“非”。克:能。
3.取:通“娶”。
4.则:原则、方法。此处指按一定方法才能砍伐到斧子柄。
5.觏(gòu):通“遘”,遇见。
6.笾(biān)豆有践:在古时家庭或社会举办盛大喜庆活动时,用笾豆等器皿,放满食品,整齐地排列于活动场所,叫做笾豆有践。此处指迎亲礼仪有条不紊。笾,竹编礼器,盛果脯用。豆,木制、金属制或陶制的器皿,盛放腌制食物、酱类。

伐柯鉴赏

  《国风·豳风·伐柯》是首男子新婚燕尔时所唱的歌,描述了他婚姻的美满。首章明白告诉读者:媒妁是使两人好合的人。男女双方的结合,要有媒人从中料理,婚姻才得以成功。作者说得斩钉截铁,不容置疑,其道理就像做个斧柄那样简单明白,兴中有比,比喻浅显易懂。

  诗的第二章赞美了新婚的妻子,但奇怪的是,一不赞其年轻貌美,二不言其和顺温柔,独独说“笾豆有践”,赞赏其善于料理祭祀宴飨事宜。这是很值得注意的。

  “我觏之子,笾豆有践”,男子很兴奋地看到,他的新婚妻子料理宴席祭祀有经验。封建社会里,娶妻是以祖宗“血食”、延绵家族为目的,因而理想的女人不是貌美、健康,能生儿育女,而是能够辅佐宴飨祭祀。“椒聊之实,蕃衍盈升。”“椒聊之实,蕃衍盈掬。”(《国风·唐风·椒聊》)暗示这位女子的外貌,是一个多子多孙的美女子。

  诗中的男主人公满心欢喜因为娶这样的女子为妻。他郑重提出“笾豆有践”这一点并因此而满心欢喜,宣布其婚姻的美满。认为只有懂得笾豆之事,才真正“宜其室家”。这些都从侧面反映出了封建的伦理观念、宗法观念已经渗透到婚姻生活中,成为衡量爱情是否美满的准则了。

  此诗从语义上分析,有两重意义,一是文本的表层语义,二是作为引申隐喻的深层语义。

  从文本语义来说,《伐柯》以砍伐一支合适的斧头柄子作比喻,说男子找一个心目中的妻子,如斧头找一支合适的柄子一般,要有一定的方法程序,也要有媒人、迎亲礼等基本的安排。男子心中的得意,情绪的兴奋,都凝聚在这首自得自悦的欢歌中。在古代诗歌中,常以谐音示意。“斧”字谐“夫”字,柄子配斧头,喻妻子配丈夫。诗中所说“匪媒不得”“笾豆有践”,也是具体地写出古时娶妻的过程:媒人两家介绍牵线,最后双方同意,办了隆重的迎亲礼仪,妻子过门来。这是中国古代喜庆民俗的场景,也表示中国人对婚姻大事的严肃重视。

  从引伸隐喻义来说,重点落在“伐柯伐柯,其则不远”这两句诗上。此处的伐柯,已经不是丈夫找妻子那样狭义的比喻,而是广义地比喻两种事物的协调关系:砍伐树枝做斧头柄,有斧与柄的协调关系;做其他事情,也有两方面的协调关系。要协调两方面的关系做到好的柄子配上好的斧头,那就不能背离基本的原则方法(“其则不远”)。如果砍下的枝条歪七扭八,过粗或过细,都不能插进斧头眼中,成为适手的斧柄。砍取斧柄,要有一定的要求、原则、方法。那么,协调一件事物或一种活动的双方,也要有一定的要求、原则、方法。从具象的斧与柄的关系,上升到抽象的一体两面的关系,这个比喻就有了广泛的意蕴,启示了一个事物发展的共同规律:按一定原则才能协调。后人常用“伐柯伐柯,其则不远”,来表示有原则的协调关系,来引指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活动,就是从广义的比喻性来理解这两句诗的。

  这首诗还蕴含着深刻的辩证思想:一方面强调“匪斧不克”、“匪媒不得”,因为运动变化需要一个中介,所谓“自内出者无匹不行”,或如阳明子所言“天下未有不履其事而能造其理者”。另一方面又主张不能心外求理,“伐柯伐柯,其则不远”,运动变化的根源在于自身,外面的中介只是“应”,“感”才是运动变化的主宰,或云“自外至者无主不止”。整首诗是在阐述《易传》“无平不陂,无往不复”的道理,前半部分说“无平不陂”,后半部分说“无往不复”。

  此诗歌者采取了设问的方式,从最浅显的比喻入手,言简意赅,形象鲜明,把娶妻必须行媒的道理说得很明确、很具体,给人一种不可置疑的印象。诗意单纯明朗,语言朴素自然。在一问一答的陈述中,歌者那喜形于色的情态也跃然纸上。由于此诗说到娶妻要有媒妁之言,再加上“伐柯”的比喻朴素明朗,浅显易懂,后世遂以“伐柯”“伐柯人”称作媒人,称替人做媒为“作伐”“伐柯”“执柯”。

伐柯创作背景

  从此诗字面意思来看,这是一首迎亲之歌。先秦时代是中国传统婚姻文化的形成时期。许嘉璐就曾经在《先秦婚姻说略》中将这一时期称为婚姻问题的“过渡阶段”。周公制礼,用以规范人们的行为。婚姻是形成家庭的基础,也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自然倍受重视,同样被纳入了礼的范畴,确立了聘娶婚的核心体制。“媒氏”也成为专门的官职,掌管“万民之判”。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开始借助权利途径进入百姓生活,并形成定式影响后人的婚姻生活。《礼记·郊特牲》:“夫昏礼,万世之始也。”着重强调经过漫长原始社会时期演化而形成的婚姻,已经成为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前提,是永恒存在的。经过数百年的发展演变,聘娶婚作为一种被社会普遍接受的婚姻制度,逐渐占据了社会婚姻的主导地位,成为当时婚姻形制的主流。

  媒妁在聘娶婚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要完成一桩婚姻,必须履行“六礼”,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和亲迎。(《礼记·昏义》)每一个环节都离不开媒妁的穿针引线。“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礼记·昏义》)据《说文解字》:媒,谋也,谋合二姓;妁,酌也,斟酌二姓也。这里“谋合二姓”,就是“合二姓之好”,帮助两姓男女缔结婚姻;“斟酌”,就有权衡利弊、择善而定之意。许慎的解释将“媒”“妁”两相互补,比较全面地揭示了“媒妁”作为专用名词的语源。聘娶婚有三个要素:首先就是媒妁之言,二是父母之命,三是纳币。于是《礼记·曲礼》说“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仪礼·士昏礼注》:“将欲与彼合婚姻,必先媒氏下通其言”,女家“许之,乃后使人纳其采择之礼”。这是当时社会婚姻活动所普遍遵循的准则。通过媒妁的沟通获得父母同意后,才能形成双方的婚约。

  以上是《国风·豳风·伐柯》这首诗所产生的社会时代背景。

拼音:

fá kē
伐柯

fá kē rú hé? fěi fǔ bù kè.
伐柯如何?匪斧不克。
qǔ qī rú hé? fěi méi bù dé.
取妻如何?匪媒不得。
fá kē fá kē, qí zé bù yuǎn.
伐柯伐柯,其则不远。
wǒ gòu zhī zǐ, biān dòu yǒu jiàn.
我觏之子,笾豆有践。

平仄韵脚:拼音:fěi méi bù dé
平仄:仄平仄平
韵脚:(仄韵) 上声十七筱  (仄韵) 入声十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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