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lùn chǔ
注音:ㄌㄨㄣˋ ㄔㄨˇ
港台:
繁体:論處
近义:
反义:
词组:论处
同音词:论除
正文: 论处[ lùn chǔ ] ⒈ 判定处罚。即为某些过失犯罪犯法或犯规而加以惩罚。 例以违反纪律论处。 英decide on sb.'s punishment; ⒈ 判定处分。 引《青年文摘》1986年第4期:“小张 与 王某 事前有通谋的话,就应以共同犯罪论处了。” 论处[ lùn chǔ ] ⒈ 判定处分。 例如:「经过人事评审会议的讨论,拟以免职论处!」词语解释
引证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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